這本書很可怕。
讀來字字樸實,文筆流暢,卻夾雜著令人不寒而慄卻又顯而易見的事實。
《壞種》精采的程度自然不在話下,前提是,你得要有膽子讀完它才行……
好了,我幫大家打了預防針,這不是推理小說,書中沒有纏繞著絲絲詭譎的蛛網要你深思解惑,一開始你就瞭解這是本驚悚至極的罪犯故事。有興趣請先自己讀完一遍,以下心得文有雷,建議膽小的人將手從《壞種》這本書上收回來。
孩童罪犯。
天真無知的外表下,隱藏的是怎樣一顆冷酷無情的心?
自己的女兒與戴葛爾男孩溺斃案有謎樣的牽扯,克莉絲汀禁不住懷疑這並非意外,也讓她開始正視一直以來不願面對的真相……
八歲的蘿達是個早熟的孩子,端莊乖巧的她幾乎人見人愛,只是那閃著精光的冰冷雙眸讓人不禁打從心底發出絲絲寒意……
蘿達,冰冷、自負,毫無感情,只對自己想要的東西感興趣。一個純真的八歲孩童,能為欲望做到什麼地步?
夏日野餐本該是孩童嬉戲,快樂悠閒的時光,怎知一件看似意外的男孩落水案,讓克莉絲汀的世界永無寧日。
起初,這不過是一般的意外案件。如果男孩的書法獎章沒有失蹤的話。
如果沒有人說看到她女兒欲搶戴葛爾男孩的獎章的話。
如果沒有人說看到她女兒跟在那男孩身後去碼頭的話。
如果警衛沒有說中午看到她女兒在碼頭上的話。
如果她沒有在女兒抽屜發現那個失蹤獎章的話。
研讀資料,逐步拼湊,真相逐漸在克莉絲汀心中成形。連帶她自己遺忘的真相……
我不得不承認,蘿達的確是一個可怕的小女孩。
字裡行間在在透露了她是個邪惡的謀殺犯,卻絲毫不見她出現一丁點兒悔意。
蘿達不認為她有錯。想辦法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有什麼錯?
「他們有足夠的智力去了解最細微的對與錯,但卻無法理解道德上的是與非。他們是天生的罪犯,無法感化,無法改變。」(P.173)
這本書紙質很輕,捧起來一點也不費力,我卻覺得它越讀越沉重,重得我無法托住。
為了自己的想望,至七歲起始,葬送在小蘿達手上的已有四條性命──三個人和一隻狗。
而且她毫不避諱地向知道真相的母親承認,覺得自己沒有錯。
克莉絲汀漸漸看清了一直以來被她忽略的細節,更在探索的過程中想起自己淡忘的身世──原來,讓女兒變成這副模樣的是她!是她把「壞種」傳給了小蘿達,才會害她與祖母一個樣兒!
都是她的錯!
由童年的陰影追隨而來的想法吞沒了她,對女兒由厭惡、震驚變為歉疚,若不是她親眼目睹蘿達的可怖,也許她會一輩子保護女兒。
猥瑣齷齪的工友雷洛伊向來視公寓住戶為眼中釘,尤其蘿達。男孩的案子讓他起了逗弄之心,殊不知無心的話語卻將自己推入萬劫不復的地獄……
逐字翻讀中,知曉封面那雙沾上血跡的童鞋在故事中扮演的角色,連封面也讓我發毛。書封上小小一行紅色字句,最最寫實的呼應了內容:「一個八歲的小女孩能有多壞?」
答案未知。或許,蘿達會開創出連她祖母都達不到的境界。
雷洛伊的無知,讓克莉絲汀完全認清女兒就是個無可救藥的惡魔,下定決心要由她來解決她所造成的境況。
只不過,她果然還是太仁慈了啊。
要我說我有這種女兒就不會拖到現在,出生時就掐死她比較快。雖然餵給蘿達一把安眠藥,克莉絲汀卻疏忽最關鍵的一點。
她沒有確定蘿達死透了沒有。(這樣講很殘忍,但既然決心收拾餘孽就該做到底啊。)
不是我在說,真該在那個小惡魔吞了藥之後再補給她兩槍的。
結局是可怕的,因為蘿達尚存,這種恐懼就不會結束,白白浪費了克莉絲汀一條命。(布里德勒太太真是雞婆中的雞婆)
闔上書頁,有好一會兒我不敢再拿起《壞種》。好似它所隱含的深層恐怖感由內而外地透了出來,附著在白色書皮上,一沾上,就抹不掉了。
不可否認的,這是一本精采的佳作,卻也是一本勾起心底深處懼怕的經典。難怪恐怖大師史蒂芬‧金將之選為小說史上十大反派之一。(不過史蒂芬‧金的名字可以不要印得比作者威廉‧馬奇的名字大嗎?宣傳也別本末倒置了行不行?人家威廉‧馬奇可是「被當代忽視的天才」啊)
據說同名改編電影並未拍出原著的驚悚精髓,但要找來看的話還是需要相當大的心理準備吧!(我考慮看看)
再說一次,膽小鬼勿輕易閱讀本書,心理壓力請自行負荷。
【錯字訂正筆記】
P.3 第5行
「直捷了當」→「直截了當」
P.11 倒數第4行、P.79 第1行
「原故」→「緣故」
P.56 第1行
「沉屍於」→「陳屍」
P.77 倒數第4行
「氣喘噓噓」→「氣喘吁吁」
P.122 第4行
「是她初初見他的樣子」→多一個初,或用「最初」
P.174 第2行
「天賦異秉」→「天賦異稟」
P.200 倒數第4行至下頁第1行
布里德勒太太又說:「……我還跟她說:「……那就是她的特色。」→引號後又有引號要用雙引號,布里德勒太太又說:「……我還跟她說:『……那就是她的特色。』」
P.210 倒數第4行
「她和蘿達準備停當」→是「妥當」吧?(如果真有這個詞麻煩告訴我,謝謝。)
P.229 第6行
「游蕩」→「遊蕩」
P.234 倒數第6行
「遺矚」→「遺囑」
我媽說我太龜毛了(聳肩)。
完。